年終獎金一定要發嗎?最高法院:慣例與約定也可能構成給付義務
年終獎金不是想發就發、也不是一定要發。 最高法院怎麼看?企業該如何制訂制度、員工又能如何自保? 中成律師帶你一次釐清「恩惠性給與」與「經常性給與」的界線,避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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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和小美是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由小明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小美名下。當夫妻因離婚、死亡等原因需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時,該不動產應歸小明或小美所有?是否計入婚後...
近年來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勞資爭議,根據勞動部網站「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歷年來的案件統計,雇主最容易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之法條排行前五名
勞動契約是用來約定雇主與員工間的契約,雖然並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但是畢竟口說無憑,為了避免日後產生爭議,建議雙方仍應簽署書面契約為宜。
勞資爭議中,雇主方的企業常遇到一個問題,遇到工作能力不適任的員工,公司可以直接給予資遣費後資遣他嗎?答案是不行的!
試用期是職場上大家熟悉的規定,但試用期的法律性質為何?約定多久的試用期才合法?特別是在試用期內雇主應如何解雇勞工才合法。
為了保障就業機會平等,雇主不得以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與工作無關之特質,來決定是否僱用求職人或受僱人的勞動條件,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行為。例如...
雇主在面對因職災而不斷請公傷病假的勞工時,需根據法律規定處理,並確保勞工的請假是合理的。透過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內容,雇主可以保護自身權益並依法終止不當請假行為。
試用期是職場上大家熟悉的規定,但試用期的法律性質為何?約定多久的試用期才合法?特別是在試用期內雇主應如何解雇勞工才合法,我們整理法院的看法讓雇主和勞工都能確保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