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人開始重視勞資爭議,根據勞動部網站「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歷年來的案件統計,雇主最容易違反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之法條排行前五名分別為:
- 雇主未依法發給加班費(勞基法第24條)
- 雇主未依法備置勞工出勤紀錄,且拒絕勞工申請出勤記錄影本/副本(勞基法第30條第6項)
- 雇主使員工超時加班(勞基法第32條第2項)
- 雇主未依法/雙方之約定給付工資(勞基法第22條第2項)
- 工時之安排不符合一例一休(勞基法第36條第1項)
根據統計,不外乎都與「工時」及「薪資」最為相關,這都是勞雇雙方最重視的部分,雇主應針對勞動法規定做檢測,避免違反勞基法,勞工也可以自我審視,以保障勞雇雙方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