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到來,尾牙、春酒、團員飯等聚會增加,親朋好友團聚難免小酌,由於立法院已修法加重酒駕刑責,為避免酒駕釀成交通事故,造成無法挽回之傷害,鐵路警察局彰化分駐所員警利用各項勤務於轄區內火車站、平交道進行宣導,除了展現警方「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也提醒民眾,可利用指定駕駛或代客叫計程車等服務,全國人民攜手守護交通安全。
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修正「酒駕三法」,包括刑法修正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酒駕再犯年限從5年延長至10年,並公布照片及姓名。酒駕未肇事刑責,從原來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3年以下,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若為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15000元罰緩。
鐵路警察局彰化分駐所呼籲民眾,酒後駕車害人又害己,黃湯下肚之後,判斷能力及反應力皆會下降,較難以控制自身行為,若冒險開車上路,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都會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