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口罩國家隊爆出使用進口中國非醫用口罩,重新改標分裝入台製醫療口罩,震驚全台民眾。在防疫的非常時期,更是造成人心惶惶。負責人立刻出面說明接受退換貨,進一步使用保護自家員工的原因為自己的錯誤抉擇進行辯護,此舉不但沒能獲得民眾的接受,更造就政府查核企業內部是否有相關勞動違規的事項,不僅重挫了企業形象,同時也使口罩國家隊蒙上了一層備受質疑的陰影。
事實上,比起期望以賠償堵住悠悠之口,企業品牌更重要的應該是拿出「當責」的態度,讓外界感受到自己誠懇而真切的「有感責任」。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專業講師林祖威表示,「有感責任」之前,應該要先弄清楚責任的兩個層次;以負責來說就是「執行責任」──有責任地確實執行被交付的任務,是對自己所訂下的承諾;以當責來說就是「成果責任」,不管怎麼做,有責任在成果上達成目標,是對別人所訂下的承諾,所以當責不只對自己負責,也對別人例如老闆、同事、部屬或顧客等負責。
「負責」是有義務採取行動或有所產出或被動式接受被指定交辦的任務,而「當責」則是有義務確保這些責任能交出成果來,所以當責(Accountability)的責任感比負責(Responsibility)更高更大,也更具自主性。在目標與結果之間可能產生的落差,也就是「執行力」是否落實所造成,沒有掌握當責執行的團隊,自然無法使結果超越原先預期的設定目標。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說明,「當責」(Accountability)與負責最大的不同在於:當責是一種發自內心且不是因外在壓力強迫而產生的責任心!在自己的崗位上願意一肩扛起責任,信守承諾亦履行成果,也就是將責任化作實際行動、不再只是空口白話。
比起在事情發生才站出來說要負責,唯有「全力以赴、不講藉口」的當責態度,才能真正獲得信任。而當責亦是一種目標導向,追求的是「莫忘初衷」直至成果達成的精神,主動承擔、積極協調之外,更需要站在他人的立場上思考應該如何去執行任務,以期看見最終成果能夠付諸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