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警備隊副隊長林定正、竹南派出所警員陳淑芸、張以青、林育陞於1月上旬14時許勤務期間,接獲派案稱合作金庫通報有民眾欲臨櫃辦理匯款,行員關懷時察覺有異,便報請警方到場協助。
警方到場,行員表示欲匯款之女子已離開,經了解該女子欲臨櫃匯款新臺幣35萬元,細心關懷慰問時,女子稱該筆匯款是因買車要繳款,然當日已有一筆35萬元現金匯入女子帳戶,且對於匯入款項之人說詞反覆,引起行員懷疑,遂向其表示是否能提供購車相關資料,女子便稱無須匯款而離開銀行,警方與行員在了解過程中,眼尖發現該女子在銀行外躊躇,便請該女子協助了解案情,22歲的袁女稱於網路上辦理貸款,對方於Line社群軟體內表示貸款辦理必須要有金流往來紀錄,故請袁女將當日匯入的35萬元提領匯出,警方向袁女表示此為常見的假貸款詐騙,千萬別上當。
本次因有行員機警察覺,才阻止女子遭詐騙,竹南警分局提醒,貸款辦理等金融業務,應於核准之金融機構辦理,誆稱有「特殊管道」取得貸款都是詐騙,如民眾遇有類似情形,千萬別匯款,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詢,以確保自身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