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公所為檢視機關整體廉政成效,強化內控及預警機制,提昇同仁對公務機密及機關安全維護之正確認知,達成依法行政、便民利民、增加公益及促進廉能之目標,特於110年9月23日召開110年第2次廉政暨安全維護會報,由陳宗祈區長親自主持,主任秘書吳俊義及各課室主管均出席參加,會中秘書單位政風室除就上次主席指(裁)示事項執行情形、會議決議及本期推動廉政業務執行情形提出報告外,並提報「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專案法紀宣導」、「110年路燈採購(含新設及養護)專案稽核報告」及「110年補(捐)助案件專案清查總結報告」3項專案報告,以檢視公務員申領或侵占小額款項實務案例、路燈採購業務及補(捐)助案件業務之可能風險,及研擬有效之防制措施與預警作為。
本次會議提案討論事項共計通過「財產申報義務人應全面利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系統辦理網路申報」案及「因應第10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2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17案至第20案投票之行政中立作為」案,訂定「110年十月慶典期間專案安全維護計畫」案等3項決議,並再加強防疫通報作為,以上各項提案均經與會各委員充分討論及提出寶貴意見,區公所將依討論決議事項落實辦理。
區長陳宗祈表示,區公所將持續貫徹盧秀燕市長所揭示「操守廉潔、傾聽民意、透明治理、簡政便民」四大施政要領,及落實「陽光政治、效能政府」施政願景,並請各單位主管秉持服務鄉親的熱誠,遵守法紀,貫徹本所廉能理念,防疫期間並應恪遵市府之防疫政策,同時表示廉潔是公務員的基本操守,辦理業務要遵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帶給市民及霧峰鄉親最大的信賴感,塑造有民眾信賴感基礎的清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