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於昨(6)日舉辦「113年度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暨機關採購廉政平臺法紀教育訓練」,本次訓練目的在增進辦理採購業務同仁熟稔採購案件各個環節之正確程序及可能潛存之廉政風險,強化採購專業能力,本次參與對象包括縣府各局處、各鄉鎮市公所、學校辦理各類採購業務及監督人員共計133人參與。
花蓮縣政府自112年度起啟動為期2年的「偏遠地區採購業務聯繫平臺試辦計畫」,並由行政暨研考處、建設處、原住民行政處、主計處和政風處等單位組成輔導團隊,至今已完成全縣十三鄉鎮市公所的採購業務輔導,透過建立有效的風險控管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問題發生,進而實現採購業務的透明化與規範化。
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副處長吳冠儁表示,採購業務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環節,涉及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率和公信力,為確保採購過程符合廉潔和透明的原則,各機關必須嚴守法規、正確程序並保持過程公開,才能贏得公眾的信任和支持。
本次的訓練課程特別邀請到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稽核委員陳女晏委員擔任講師,陳委員在採購管理領域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和深厚的專業知識,藉由講師的分享為參與的學員提供寶貴的學習機會,課程結束隨即進行綜合座談與意見交流,由講師與政風處副處長聽取與回應學員提問,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應對採購過程中的各種挑戰和疑慮。花蓮縣政府希望通過此次訓練,能進一步提升機關採購業務的透明度和品質,確保公務運作的廉潔與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