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分局埒內派出所所長陳銘鴻與警員楊淵至於日前22-24時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所內同仁轉報稱轄內7-11超商店長請求警方到店裡協助,警方驅車前往到超商了解情形。
陳所長與同仁到場時,店長王先生向警方表示因店內員工不慎將客人的包裏拿錯,給予另一位民眾,原本以為是店員因一時不察而粗心犯錯,但詳細了解情況後才真相大白,原來兩個包裹的取件人竟然同名同姓,這也難怪店員會出槌,直至晚上真正的取件人到店內取物時,才發現物件已經給予另一位同名同姓的民眾,店員當下不知所措,只能向店長報告,店長於是轉報警方求助,經埒內所同仁調閱店家的監視器影像並搭配比對路口監視器影像,得知該取件錯誤民眾的身分後,便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才了解原來當時取件人以為兩件貨物都是父母網購的,於是一併取走造成這起事件,當事人收到警方通知後,便迅速將物件還給店家,一場烏龍順利落幕,店家及雙方當事人當下覺得很巧又有趣,也感謝警方幫忙解開這場誤會。
虎尾分局在此呼籲民眾如網路購物收取包裹時應再三確認是否為自己購買商品,如發現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則應立即歸還,不要貪小便宜佔為己有,因為據為己有的行為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如有任何疑慮可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