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領有「使用執照」建物,受限於當時法令規定,陽台並不在測繪登記標的內,未能以附屬建物辦理陽台登記,近年來因法令修改後,得申辦補測與登記。提醒家中如有早期領有「使用執照」建物,不妨看看建物登記謄本上有無登記陽台,如無登記陽台,可向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陽台補登,讓你的權狀面積符合實際使用情況,以保障產權。
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表示,台中市近年來房價較往年增加許多,為保障民眾產權,特別提醒本市早期建物,如陽台未辦理保存登記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即可向轄區地政事務所辦理陽台補登作業,使建物面積符合實際使用情形,保障民眾產權並健全不動產市場交易安全。
龍井地政事務所許主任世強提醒,民眾辦理陽台補登前,可先洽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及「竣工圖」影本,如竣工圖上有標列「陽台」,即可持憑至轄區地政事務所,填具申請書申辦陽台補登,待陽台面積納入登記完成後,即以新面積換發權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