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若是源自鄰居或屋頂,導致家裡都是漏水、壁癌、水痕,可以請求賠償嗎?可以請求的賠償種類又有哪些?法院通常賠多少錢?房屋漏水可以請求精神賠償嗎?
精神賠償是什麼?
精神賠償又稱慰撫金,在法律上又稱為「非財產上損害」,是依據民法第195條1項規定,當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其他人格法益受到侵害且「情節重大」時,得請求精神賠償。而「人格法益」種類繁多,與房屋漏水相關的是「居住安寧」,也就是確保人們可以在適宜的居住環境生活的權利,常見除噪音、嚴重漏水等,都與居住安寧息息相關。
精神賠償的前提要件除了「人格法益」受到不法侵害外,還要符合「情節重大」的要件,例如侵害時間長、侵害情節重大、影響人數眾多等,可在請求時詳細描述對居住安寧的影響。代表了家族傳統和財產管理,而神明會則屬於民間信仰組織,兩者在起源、宗旨、財產屬性等方面均有明顯差異。
房屋漏水常見的精神賠償案例
如前所述,請求精神慰撫金的要件是人格法益受到不法侵害且情節重大,並且因此受有精神上之痛苦。以下整理法院對於房屋漏水請求精神賠償的案例:
案例A:不得請求
本件原告為4樓房屋之所有權人,被告則為樓上鄰居。被告房屋管線漏水,導致原告房屋之臥室與浴室牆面等多處發生滲漏水情形,並造成4樓房屋室內牆面、傢俱裝潢發霉損壞。
法院認為雖然原告主張屋内潮濕嚴重,令原告及同住家人身體不適、家具裝潢發霉損壞等。但未提出證據證明其人格權有何因此受損之情形,因此駁回原告精神慰撫金之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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