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港澳人士選擇移民台灣。不過如果想要在台灣工作,並不是想像中簡單!上次有跟大家介紹過港澳在台畢業生如何在台工作。這次輪到以其他身分來台灣的港澳人士了!就由小編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吧!
應聘者條件
- 投資移民之隨行人士、專業移民及其隨行人士、創業移民之隨行人士:
- 與公司簽訂聘僱契約。
- 每人月平均薪資不得低於新臺幣 4 萬 7,971 元。
- 配偶為台灣人的依親移民人士:
-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 48 條規定,外國人與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無須申請工作許可即可在台灣工作。
公司(雇主)條件
雇主在招聘外籍員工時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公司要有營業額1000萬台幣以上。
- 或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
- 或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的規模。
申請工作許可辦法
- 持聘僱契約: 應聘者需要與雇主簽訂聘僱契約,確保雙方的權益。
- 個人文件: 應聘者需備齊相關的個人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學歷證明等。
- 公司(雇主)的公司文件: 雇主應提供公司相關的文件,包括營業額、進出口實績、代理佣金等證明文件。
- 申請流程: 申請者可以親身前往或以郵寄方式向勞動部提交相關文件進行許可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