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2年度坪林區地籍圖重測已完成公告作業,並辦竣標示變更登記,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避免所有權人舟車勞頓往返奔波,將於112年12月19日及12月26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16時於新北市坪林區公所(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四樓) 分別提供收件及發狀服務,活動當日現場均備有精美好禮,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新店地政事務所表示,所有權人除可在平日上班時間至該所或新北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重測換發權狀外,亦可就近至該所各地政小而能工作站(烏來區公所、坪林區公所、石碇區公所、深坑區公所)送件或以通信方式申辦換狀,歡迎多加利用!
另該所提醒辦理重測換狀之民眾,申請換狀時請攜帶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印章、原土地(建物)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並再次提醒未換發之原權利書狀仍為有效,惟應以重測後面積為準,不動產權益並不因此而受影響。所有權人日後可隨時申請換發,或於辦理其他登記案件時再一併辦理換狀。若有重測換狀登記之相關問題,歡迎電洽:(02)2917-2969分機114,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