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為辦理「龍井區龍津國小至中央路一段道路開闢工程(中央路一段至龍津國小西側)」用地徵收地價補償費發放,將商請臺灣土地銀行豐原分行派員,會同本府地政局人員,於109年7月9日假本所1樓會議室發放徵收補償費。
地政局局長吳存金表示,自盧市長就任以來,不斷要求行政機關在執行公務時,一定要接地氣,並考量民眾的感受及便利性,由於本次徵收工程用地範圍位於龍井所轄區內,地主多為在地居民(年長者居多),為便利在地民眾,落實為民服務,本府地政局訂於109年7月9日下午2:30至4:00於龍井地政事務所1樓會議室(本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185號)發放補償費,並商請臺灣土地銀行豐原分行派員現場開立支票由應受補償人領取。
龍井地政事務所主任許世強表示,為便利本次徵收範圍之居民,被徵收的土地上如有抵押權,請攜帶清償證明或塗銷同意書等文件,現場將由地政事務所人員一併協助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另外許主任特別提醒,為了加速補償費的發放,減少排隊等待時間,請前來領取補償費的民眾務必攜帶臺中市政府寄發的通知函及通知函上所列的各項應備文件,以便縮短工作人員的審核時間,不僅可以減少等待的時間,也可以避免白跑一趟情形。
聯絡人: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 王小姐 04-263671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