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30)日17時40分,海巡署北部分署第八岸巡隊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執勤人員,於港區紅燈塔下方發現1名民眾失足落海,立即派員前往並將該名民眾救援上岸送醫。
110年10月30日17時40分,淡水第二漁港安檢所同仁執勤時,發現港區红燈塔下方有民眾失足落海,隨即通報所內同仁前往協助救援,並通報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滬尾分隊派員協處,經評估現場水域狀況安全,由安檢所人員著救生装備下水以拖帶方式將落海民眾救援上岸,上岸有呼吸心跳唯意識不清,立即由滬尾分隊救護車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救治。
第八岸巡隊表示:秉持「人溺已溺」的精神,平時除須堅守崗位外,遇有急難救援事件,更是責無旁貸;呼籲民眾若於港區或岸際發生危安情事,可撥打「118」服務專線,海巡署將立即派員前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