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2014年6月4日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11月20日起開始施行迄今已邁入第7年,2017年11月邀請國際兒童權利專家,完成首次的國家報告審查,提出結論性意見,成為檢討、改善與研擬後續兒童權利保障之重要依據。目前已經完成第2次國家報告草案撰寫正在進行國家報告徵詢民間意見階段,預計於2022年底邀請國際委員來臺進行審查,社家署署長簡慧娟今(4/22)於飛碟午餐接受專訪時,邀請關注兒童權益的家長及社會大眾,可以持續關注第2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共同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而努力。
「兒童權利公約」是聯合國在1989年11月20日通過,專為兒童設立的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以禁止歧視、最佳利益、傾聽兒童的意見、生存及發展權等四大原則保障未滿18歲兒童的基本人權,讓兒童、少年避免暴力侵害和歧視,並受到必要的保護與照顧,獲得平等發展的機會,為成年生活預先做準備。共有196個締約國,是目前最多國家簽署、共識度最高的國際公約。
署長簡慧娟在專訪中提到,2019年修正《兒少法》及《CRC施行法》後,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及地方政府皆應聘兒少代表參與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兒少福利與權益政策。此外,立法院各黨團也邀請兒少交流政策、司法院為友善兒少出庭環境、完善家事與少年事件程序邀請兒少參與研議、國家教育研究院為研修課綱、勞動部為保障少年勞動權與職場安全、文化部及行政院環保署為確保兒少申訴機制發揮功能等等,均響應推動兒少參與,共同協助兒少從參與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厚植民主素養,逐步成為關懷社會、理性思辨的好公民。
簡慧娟表示,社家署積極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為了使兒少工作者及各領域相關的專業人員都能夠深入理解,並做出最適當的決策,社家署特別製作了「兒少最佳利益案例彙編」及「兒少反歧視案例彙編」,有興趣的民眾可至CRC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下載相關資料。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依據不同的對象規劃了兒童版與成人版的網頁,無論是大朋友還是小朋友們都可在CRC資訊網獲得相關知識及訊息,瞭解兒童權利公約,給予兒少應有的尊重、不要侵害兒童的權利,一起響應落實兒童權利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