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各地政事務所定期清查轄內所有權人死亡逾1年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建物並辦理列冊管理公告。今年臺中市龍井地政事務所就轄內龍井區、大肚區內清查結果計有285人、土地589筆、建物29棟未辦繼承,公告期間自110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相關公告資訊除張貼於不動產所在地之區公所、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外,另可至地政事務所或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查詢今年度辦理公告的土地及建物等相關訊息。
臺中市地政局局長吳存金表示,公告之土地建物如繼承人於公告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除提出不可歸責之事由申請暫緩列冊管理外,將由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辦理列冊管理15年,列管期滿後於每年12月由地政事務所依規定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標售所得價款儲存於專戶,如10年內都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請民眾儘速申辦繼承登記,以保權益。
根據統計目前龍井區、大肚區內土地建物經公告期滿後仍被列冊管理中的土地尚有3311筆、建物46棟,顯示民眾接獲地政事務所通知單後遇到一些問題無法立即解決。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如果部分繼承人無法會同辦理繼承登記,可由繼承人1人或數人出面為全體繼承人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龍井地政事務所主任許世強特別呼籲,繼承人可先行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日後繼承人達成協議後,再行規劃分割遺產,可避免罰緩、列冊管理及移送標售等情形。有關繼承登記相關問題,可來電洽詢或親洽本所諮詢,由專人解說輔導辦理繼承登記並提供繼承登記便利包,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