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簡稱:納保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正式施行,為致力於保護納稅者權益,落實正當法律程序,本分局設置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協助納稅人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受理申訴或陳情及提供行政救濟必要之諮詢等服務。
如果有稅務服務需求的民眾,除了可親自到本分局向納保官尋求協助外,呼籲防疫期間多使用書面、傳真、電話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提出申請,納保官將持續秉持關懷、專業及有利不利一併注意的服務態度,維護納稅者權益,提供完善的稅務協助。
欲瞭解更多納保法相關法規及資訊,歡迎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專區查詢,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