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3年公告土地現值及公告地價已於1月1日公告,樹林地政事務所將自1月2日至1月31日止,受理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只要有土地坐落在新北市境內之民眾,可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備妥身分證明文件後至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任一地政事務所或小而能地政工作站辦理申報,亦得以郵寄、傳真、網路申報方式辦理。
樹林地所表示,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規定地價後,每2年重新規定地價1次,今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公告期間內以公告地價80%-120%範圍申報,逾期未申報者,將以公告地價80%為其申報地價,若申報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則以公告地價120%核定,該申報地價將作為日後稅捐稽徵機關核課地價稅之依據。
除臨櫃、郵寄及傳真申報外,為減輕民眾往返奔波辛勞,亦提供不受時間及地域限制的網路申報地價服務,民眾只要持自然人憑證至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線上申報即可輕鬆完成,歡迎有需要之民眾多加利用。
該所提醒,民眾如需查詢樹三鶯地區之公告土地現值或公告地價,可至新北不動產愛連網查詢,亦可撥打該所服務專線(2680-8001分機310)或至該所3樓地價閱覽處查閱。
相關連結:
- 新北市政府「新北不動產愛連網」 https://i.land.ntpc.gov.tw/
- 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 https://dc.land.mo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