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家中有親人過世,他名下的不動產如果沒有在死亡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到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可能會產生罰鍰及被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滿後還會被標售喔!
樹林地政表示,不動產的繼承登記要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沒有辦理的話,逾1個月會被處登記費1倍的罰鍰,最高罰20倍,如果滿1年還沒辦理登記,地政機關就會依照土地法第73條之1的規定公告3個月敦促繼承人聲請登記,逾期仍未聲請者,不動產就會被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時,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
該所進一步說明,今年未辦繼承的公告自4月1日起到6月30日止,轄區內(樹林、三峽、鶯歌)公告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310人、土地計2,250筆、建物105棟,除了透過公告及寄送通知單通知繼承人外,為了能貼近民眾宣導辦理繼承登記,今年特別規劃4月14日及21日上午分別在樹林濟安宮及鶯歌公有零售市場舉辦2場繼承登記宣導活動,歡迎有繼承相關問題的民眾踴躍前往諮詢。
另外,為了滿足民眾申辦需求,樹林地政官網特別建置有「未辦繼承列管專區」,內容涵蓋未辦繼承列冊管理資料、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及法令規定等資訊,內容詳盡,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家中若有祖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應盡速辦理,以確保自身權益喔!如仍有任何登記疑問,歡迎去電詢問或親洽該所,將有專人提供諮詢服務。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5:30,洽詢電話:(02)26808001分機1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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